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4月16日,该债权总额合计122,562,594.67元,其中债权本金108,000,000元,重组宽限补偿金7,648,666.67元,违约金及其他费用6,913,928元。上述债权金额情况仅供参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该户债权的债务人位于厦门市、长沙市、岳阳市等地,抵押物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债权资产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标 的 资 产 清 单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抵质押物 | 担保人 | 本金 | 重组宽限补偿金 | 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 ||||
1 | 厦门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兴荣投资有限公司、岳阳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湾湖樟树潭的两宗商住土地,面积合计124891.7㎡,权证号分别为:湘(2020)岳阳县不动产权第0076053号、湘(2020)岳阳县不动产权第0076054号; 2、岳阳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 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唐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7,648,666.67 | 6,913,928 | ||||
合计 | 108,000,000 | 7,648,666.67 | 6,913,928 |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6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4年4月16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 ||||||||||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罚金、违约金等,以主债权协议、从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